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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M电竞 IM电竞app东汉临为父作封刻石考述
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IM电竞 IM电竞平台【摘 要】临为父作封刻石刻于东汉延熹六年(163),清宣统元年(1909)由罗正钧收入山东图书馆(今山东省图书馆)附设的金石保存所,新中国成立后转交山东省博物馆(今山东博物馆)收藏至今。该刻石为东汉著名碑刻,被诸多金石研究者所重视,但仔细对比原石、拓片,发现以往著录多对其铭文释读不全或误释,或囿于仅见拓本未见原石而对刻石的定性不一。在对刻铭文字进行隶定的基础上,据其形制及铭文内容,可认为该石非墓中石刻,应为墓上祠堂建筑刻石。
山东博物馆馆藏汉代碑刻数量不多,定为一级文物者仅有两件,其中一件就是东汉临为父作封刻石。
临为父作封刻石,东汉延熹六年(163)刊,高56厘米,宽86厘米,厚约34厘米,刻铭部分高45厘米,宽40.5厘米。阴刻隶书铭文15行,每行之间有界格,行宽 2.3 厘米,行24~28字不等,共345字(含未识别及风化残损字),铭文四周阴刻双栏框。字较小,字径2厘米左右,笔画较细,但颇工整,结体谨严,笔势生动,笔锋峻利,为难得的汉隶佳作,具有较高的书法价值(图一)。
该石基本完整,但刻字部分磨泐较甚,下部还有埋入土中的痕迹。其形制较为特殊,正面及上下左右四侧面皆打磨较规整,背面却高低不平;整体为长方体,而刊刻铭文部分却近于方形,因此铭文左右皆留有空白,尤其是右侧空白较大,约占石面的三分之一。该石上的汉隶小字罕见,铭文明确提出“刊石立碑”的概念,对研究汉代碑刻形制、墓志源流等具有重要意义。本文试对其考述如下。
目前所见最早著录临为父作封刻石的是光绪三十年(1904)《峄县志》,其以“汉永和碑”为名记曰:“碑在曹马社马头山下平田中。石长六七尺,宽尺五寸,字径三分,多剥落不可辨,惟‘永和’年号尚可识。首行‘孟阳’似人姓名,后有词有乱,颇似哀诔,皆漫灭难句读,而笔法廉谨,古气郁然,固非魏晋以下人所能为也。旧志不载。”关于该石的出土及流传情况,山东博物馆收藏的另一块刻有罗正钧题记的刻石(下文称“罗刻”)有详细记录。
罗正钧题记作于清宣统元年(1909)十二月,刻石高 42 厘米,宽 47 厘米,厚10 厘米(图二),内容收录在他的《劬盦文稿》四编中,名为《跋后汉人封父墓刻石》 。铭文内容如下:
昆明萧绍庭观察以事自峄县归,示此碑拓本,为」言碑在县西曹马社田中,盍以致之保存所?逾数」月,用舟运至。以汉虑虒尺度之,横八尺,纵二尺三」寸强,文刻石之左方,当一尺七寸,仅数字难辨识。」碑不见前人著录,光绪三十年始采入县志。其文」有辞有乱,前后记其父永和二年没,越二十有七」年,延熹六年乃为父作封,中叙兄弟丧亡,追念父」恩,文词悽恻,蔼然仁孝人也。作碑人名临,不著姓,」县志谓首行“孟阳”似人姓名,碑言“父通,本治白孟」《易》、丁公《章句》”甚明,志误“易”为“昜”也。汉时尚无墓志,」因封父墓撰文刻石,为定名曰“后汉人封父墓刻」石”。汉碑小字世尤罕见,予设金石保存所,乃创获」此石,真为瑰宝矣。宣统元年冬十二月罗正钧记。」
另在罗刻之左侧,有萧应椿、邹允中、姚鹏图的跋语,《劬盦文稿》中无收录,其字体、大小不同于正文,应是据他们各自的手书上石:
宣统二年二月昆明萧应椿重观」于济南遐园之碑龛。」江夏邹允中、镇洋姚鹏图同敬观。
罗正钧(1855—1919),字顺循,号劬盦,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湖南湘潭人,晚清官员,宣统元年(1909)初任山东提学使,建山东图书馆并附设金石保存所,为山东金石保存所的奠基人。
萧应椿(1856—1922),字绍庭,云南昆明人,随父迁居济南,光绪三十二年(1906)任山东农工商务局总办,主管全省工商实业。光绪三十四年(1908)山东农工商务局改为山东劝业道,萧应椿任道员 ,于次年在山东峄县作矿业调查时发现了临为父作封刻石,并告知罗正钧。
邹允中,字心一,湖北武昌人,清末举人,宦游山东,居于济南,好搜考金石,文采斐然,工书善画,得四王遗韵 。
姚鹏图,字柳屏,江苏镇洋(今江苏太仓)人,光绪十七年(1891)举人,官山东知县。清宣统间为罗正钧幕宾,协助筹建山东图书馆及金石保存所。喜收藏,碑版尤富,考据精到。书工隶、楷,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擅篆刻,诗词鲜隽。由罗刻题记及相关资料可知临为父作封刻石的出土及流传情况。
关于该刻石的出土地,以往发表资料或定为山东“峄县曹马村” ,或误为“邹县马曹村”、“峄县马槽村” 等。根据罗正钧题记,刻石发现于“(峄)县西曹马社田中”。光绪三十年(1904)《峄县志》卷二十四也明确记载:“碑在曹马社马头山下平田中。” 峄县为旧县名,最早秦置,地处鲁南,含今枣庄市的市中区、峄城区、台儿庄区等地。社为清乾隆年间至清末区划名称,相当于乡镇。《峄县志》卷八载峄县统4乡、31社,县西的兰陵乡领8社,其首为曹马社,领61村,有曹马村、白楼村等。由此可知,该石准确出土地为山东峄县曹马社田中。
该石的具体出土时间不详,罗正钧题记载“光绪三十年(1904)始采入县志”,县志亦载“兹查得汉碑一”,可见该石至少在1904年已被发现。
按照方若《校碑随笔》 等相关记载,清宣统元年(1909),劝业道萧应椿在峄县县西的曹马社田中查矿时见到了半没土中的该刻石,回到济南后将刻石拓本拿给罗正钧观赏,并提议将刻石运至刚刚成立的金石保存所保存。罗正钧欣然应允,“逾数月,用舟运至”。金石保存所是由时任山东提学使罗正钧提议、于1909年在济南创立的山东图书馆的附设机构,其任务是“凡本省新出土之品与旧拓精本,博访兼收”,罗正钧兼任总理。金石保存所始创即得此石,罗正钧如获瑰宝,将其放于新建成的山东图书馆遐园之碑龛,并另刻一石(即罗刻)记述该石的发现及入藏情况。
新中国成立后,山东金石保存所及山东图书馆所藏文物移交山东古代文物管理委员会收藏,金石保存所遂不复存在。1954年山东省博物馆成立,文管会将金石保存所历年所藏尽数调拨给博物馆,临为父作封刻石也随之归山东省博物馆(今山东博物馆)收藏至今。
临为父作封刻石刻于东汉延熹六年(163),时代早,因此为众多金石研究者所重视,被诸多文献资料所收录,但各著录对该刻石的定名不一。
罗正钧题记及《山东通志》等皆言该石记名而不著姓,IM电竞 电子竞技平台但顾燮光《梦碧簃石言》卷二著录该石时称为“汉杜临封冢记”,毛承霖纂修的《续修历城县志》开始称“杜临为父作封刻石” ,近年出版的《山东文物丛书》 、《山东石刻分类全集》、《山东汉代碑刻研究》(以下简称为《研究》)等仍从之。至于临之“杜”姓从何而来,根据顾燮光《梦碧簃石言》及《续修历城县志》记载,出自陈直(原名陈邦直,顾氏误称为陈邦述)考订,因“碑文末行有‘孙伯度’等语,案杜操字伯度,后避曹公讳,因以字行” ,故“考通本当姓杜” 。
杜操,东汉书法家,字伯度,京兆杜陵(今陕西西安市东南)人,与崔瑗并称“崔杜”,汉章帝时曾任齐相。杜伯度生卒年不详,但生活在汉章帝在位的 76—88年间,且为崔瑗(77—142)的老师,临父则卒于永和二年(137),杜操应与临父大致同时代。但临刻石于延熹六年(163),比汉章帝在位时间晚了约80年,所以杜操不可能是临父之孙“伯度”,由此推断临姓“杜”也是错误的。关于陈氏对该石定名之误欧阳辅在《集古求真续编》卷六中有详细论证,认为陈氏之论为附会臆断,于礼不和,于时不符 。
另外,著录文献多有称该刻石为“封记”者,考虑到此定名无法体现文物性质,故将该石定名为“临为父作封刻石”。
上述对临为父作封刻石的著录或仅收其拓本,或仅有释文,兼有释文、拓本者或无原石照片,或未断句,且释文大多仅据拓片,因此参差不一。本文在参考以上著录资料的基础上,反复对比新旧拓片与原石,对铭文全新释读、断句如下(囗为残泐无法辨识及存疑而未确定之字,加囗文字为碑上残缺根据上下文意补齐者),如有不准确之处,望方家不吝指正。
3. 父通,本治白孟《易》、丁君《章句》,师事上鲍公,故郡掾史、功曹、主簿。载
6.囗过。蚤离春秋,永归长夜。昭代不立,言之切,痛伤人心。亦谓苗能不秀,
8.囗若丧。由斯言之,命有短长,追念父恩,不可称陈。将作囗封,因序祖先,造
10. 乱曰:阴阳变化,四时分兮。人命短长,徂不存兮。改华易宫,震垢尘兮。
12. 伤永别,失寿年兮。升车下征,赴黄泉兮。呜囗囗囗,义割恩兮。(空一行)
13. 永和二年岁在丁丑丧父,来年腊月葬。囗延熹六年,岁在癸卯,积廿七年,
铭文第 1、2 行原石及拓片较清晰,除首字不能确认外,其余基本无疑问,主要记述了临父亡故时间以及立碑缘由。需要注意的是,“呜呼哀哉”四字右下角皆刻“二”,为重文符号,“二乃古文上字,言同于上也”,此处意为重复上面的“呜呼哀哉”,以表达丧父的强烈哀痛之情。
第3行,关于临父的名字,以往著录或定为“通”,如赵超《汉魏南北朝墓志汇编》(以下简称为《汇编》)、《济宁全汉碑》等,或定为“通本”,如《山东通志·金石志》 及《续修历城县志》等。从文辞对仗以及文中大部分人名都为单字来推断,将临父名断为“通”较为合适。
“父通,本治白孟《易》、丁君《章句》,师事上鲍公”一句,揭示了临父的家学渊源。据《汉书·儒林传》载,丁宽从齐田何学《易》,后“作《易说》三万言,训诂举大谊而已,今《小章句》是也” 。丁宽授田王孙,王孙再传施、孟、梁丘三家,孟又授白、翟,因此《易》有孟、白、翟之学。故“白孟《易》”即指白氏、孟氏之《易》学,“丁君《章句》”当即丁宽之解说。“白孟《易》、丁君《章句》”七字追源溯流,丁、孟、白一系相承,此即显示临父《易》学之家法。“师事上鲍公”,上鲍氏为汉魏世家,最有时名。《后汉书·鲍永传》 载:上鲍宣,哀帝时任司隶校尉,为王莽所。子鲍永,习《欧阳尚书》。永子昱,少传父学,仕至太尉。昱子德,修志节有名望,为南阳太守,征拜大司农。德子昂,有孝义节行,举孝廉,辟公府,连征不至 ,卒于家 。临父通殁于永和二年(137),鲍昱殁于建初六年(81),往下数二世,每世以30年为计,则为141年,则鲍昱之孙昂殁年与通殁年相近。故通之师上鲍公,当即鲍昱后裔,或为鲍昱子鲍德或其兄弟。《山东通志·金石志》及赵灿鹏《汉代经学师法与家法问题探微》一文对上述内容进行了详细考证。
“上鲍公”下的“故”字(),《汇编》未释出,《济宁全汉碑》《研究》等皆释为“牧”,《山东通志·金石志》及《续修历城县志》释为“故”。据拓片及原石,为“故”字无疑,全句应为“故郡掾史、功曹、主簿”,指的是临父曾担任的官职。若释为“牧郡掾史功曹主簿”既读不通,又无法解释。汉时郡县皆设诸曹,分曹治事。《后汉书·百官志》载:“(郡)皆置诸曹掾史。本注曰:诸曹略如公府曹,无东西曹。有功曹史,主选署功劳也。”掾史、功曹、主簿等皆为当时州、郡县等的佐官属吏。
第4行,首字《汇编》《研究》等未释出,第二字(、)皆释为“十”;《山东通志》及《续修历城县志》首字释为“历”,第二字释为“七”,故推断临父“年七十三”卒。笔者反复辨认拓片及原石,亦未认出首字,第二字根据字形,认为释为“十”较为合适。铭文中有两处“ 七 ”字(“ 丁丑月下旬 ”“ 积廿年”),字形与笔画走势皆与此字不同。另古人年龄 73 岁不应写为“七三”,而应是“七十三”或“七十有三”。根据上下文,此处应是“载囗十三,卦位衰微,遂不加起,掩然至斯”,意为其父年“囗十三”病重而逝。
第 5 行,“临兄弟四”后的字《汇编》释为“兄囗其年如伯”,《研究》《济宁全汉碑》皆释为“兄长奠年加伯”,《续修历城县志》释为“兄长真年加伯”,《鲁迅辑校石刻手稿·碑铭(上)》释为“兄长莫年加伯”。其中的“长”字,据铭文可确定无疑,而“长”后面的字(、)断为“其”“奠”“真”“莫”者皆有,莫衷一是。根据原石及拓片,笔者认为可隶定为“莫”字。另“年”后之字(),释为“如”“加”者皆有,该字字形与“加”字差别较大,第4 行“遂不加起”的“加”字可资对比,疑与“死”字近似,《玉篇》古文字“死”()字可作参考。因此,此句或可释为“兄长莫年死”。此处的“莫”应通假为“暮”。临为父作封时其父亡故已27年,此时其兄长可能已“暮年死”。其后的“伯、仲立子三人,季囗子囗弟囗”,提到了兄弟中的伯、仲、季。
第6、7行,表达的是对其兄弟相继亡故的哀痛之情。“蚤离春秋,永归长夜。昭代不立,言之切,痛伤人心。”“蚤”即“早”。“亦谓苗能不秀,秀能不实”,谚语“苗而不秀,秀而不实”,意思是只长苗、不开花,只开花、不结实。在这里是悼念其弟早亡,且无子嗣,如明谭元春《周元如遗诗序》:“晋人悼友早亡,辄引苗不秀,秀不实为叹。” 而“武王”之句是专痛其兄之逝。董井在《山东省立图书馆金石志初稿》中引用王献唐的按语,认为此处“为王残命”的“残”应读为“请”。请命,代人请求保全其性命。兄弟四人,三人俱亡,只有临一人在世,因而称“孤子”,为父作封亦责无旁贷,虽有兄三子(孙伯度、博、望),佐侍而已。另第6行第 20字()《汇编》释为“念”,其余资料大多释为“人心”,据拓片及第8行“追念父恩”的“念”(),可知释为“人心”较为恰当。第7行“筭有罪讫”的“罪”,以往资料或释为“罪”,或释为“穷”,或未释出,据字形(),应为“罪”字无疑。
第 8 行“因序祖先”,《济宁全汉碑》等释为“因序祖先”,《汇编》释为“曰存祖夫”,其余还有释为“因序祖志”者,笔者认为“因序祖先”较为准确。根据原石及拓片字形,即“因”字之异体,“序”“先”字形较为清晰。第8行最后一字(、)《汇编》释为“适”(繁体为“適”),《济宁全汉碑》等释为“道”,都与原石字形差别较大 ,据原石及拓片,应为“造”字无疑。
接第 9 行,“造囗礿祠,蒸尝魂灵”,意为建造祠堂,祭祀祖先。“礿祠蒸尝”,亦作“禴祠烝尝”或“禴祀蒸尝”,指的是春夏秋冬四时对先祖进行的祭祀。董仲舒《春秋繁露·四祭》:“古者岁四祭。四祭者,因四时之所生熟而祭其先祖父母也。故春曰祠,夏曰礿,秋曰尝,冬曰蒸。此言不失其时,以奉祀先祖也。”《汇编》未将“礿”字释出,原石及拓片中“礿”字清晰可辨。
第 10 行,“改华易宫”的“华”字,《汇编》未释出,其余有释为“毕”者,有释为“华”者,据其字形(),与“华”字更为相似。
第11行,“精灵维世”,“维”字以往释为“惟”“佳”“维”者皆有,据其形体结构(),与“维”之繁体字形最为相近。“世”字,除《山东通志》《续修历城县志》等外,大都未释出,根据原石及拓片(),为“世”字无疑。
第14行中“时工宪、工胢”中的“胢”,以往发表资料或未释出,或释为“脉”或“月”,笔者根据原石及拓片( 、),认为应释为“胢”。根据上下文句意,推断应为工人名称,14、15行句意为:临为父作封,孙伯度、博、望佐侍,工人宪、胢制作,功夫费用共值“囗万七千,二月卅日毕成”。
临为父作封刻石是子临在其父亡后 27年为封父墓而做,刻石铭文虽有部分文字难以辨识,但大意基本清晰:首先记述了其父去世时间、家学渊源、官职、去世原因;中述兄弟丧亡,痛惜不已,追念父恩,不可称陈,并借用了汉赋“乱曰”的形式,来表达对父亲、兄弟的悲伤怀念之情;最后记述了其父下葬的时间,封父墓的过程、用工、花费及完成日期。铭文字体明显体现了隶书横向取势、蚕头燕尾的特点,用笔结体颇守法度,又不同于常规汉碑的矩度森严,不拘横向的整齐,字形既规整又一任变化,气韵流动自然,起笔藏锋,收笔回锋,长笔画呈弯弧,波尾大挑,折角圆和,波势蕴柔,中敛旁肆,潇洒飞逸,与东汉永兴元年(153)“乙瑛碑”风格相类。《峄县志》亦言其“笔法廉谨,古气郁然,固非魏晋以下人所能为也” 。但因该石铭文字体细小,磨泐较甚,其书法价值未被重视,希望通过本文引起学界对此刻石的更多关注。
第一,归为墓志类。如赵万里将其纳入《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 ,顾燮光也将其归为墓志类,而部分学者在讨论墓志起源时认为该石为墓志或墓志之权兴。笔者认为,以往学者将该石定为墓志,大多根据其基本呈方形的铭文拓片,如柯昌泗认为“山东图书馆藏延熹六年子临为父通本作囗封记,名曰囗封,亦圹中之石。石方而平,与后代墓志之广狭厚薄相若矣”,并未关注到该石后部凹凸不平的形状与后世墓志相差甚远。据《峄县志》记载其出土情况,推断其为“圹中之石”,亦无依据。黄展岳先生也指出,赵万里将其纳入《汉魏南北朝墓志集释》是著录时未加审核,误认为是墓志。
第二,认为是墓记,是埋设在墓中与墓志相近的石刻。如赵超先生认为该石铭文“记述整个建造墓葬的工程,包括封(封墓)与祠(祠堂)”,“由于它也提到了‘封’,因此也有可能放置在墓室之中” 。但据铭文,该石为临在其父亡故27年后为封父墓而做,而临父亡于永和二年(137),“来年腊月葬”。古人认为,聚土为坟曰封,封墓之意即为增修坟墓,以旌功勋。古人葬后除了迁葬、合葬等必要外,一般“闭圹之后不复发”,该铭文中并未提到迁葬、合葬之事,既为封墓应不会发其墓,再将此石放于墓中,而很可能是加高封土、建造祠堂等,并刻此石置于祠堂等处。
第三,认为是祠堂题记,如黄展岳先生根据铭文内容,认为它“开头标明是刊石立碑’,碑文亦多作四字句韵文,从末尾‘直囗万七千,二月卅日毕成’等字句看,有可能是祠堂题记,但绝不是埋置在墓中的墓志”。本文同意黄展岳先生观点。
1.从铭文看,其内容、文体、格式等,都与东汉时期祠堂题记十分相似。尤其是铭文中明确提到了“将作囗封,因序祖先,造□礿祠,蒸尝魂灵。富贵无恙,传于子孙”,并记述了封父墓的过程、工匠名称及花费,而“掩然至斯”“痛当奈何”“蚤离春秋”“永归长夜”“蒸尝魂灵”“功夫费囗并直囗万七千,二月卅日毕成”等辞,都与同时期祠堂题记类似。
如山东嘉祥宋山永寿三年(157)许安国祠堂题记中有“蚤离父母三弟”“功夫无极,价钱两万七千”“隐藏魂灵,悲痛奈何”句,山东东阿永兴二年(154)芗他君祠堂题记中有“掩忽不起”“起立石祠堂,冀二亲魂灵,有所依止”句 ,邹城 2013 年发现的汉安元年(142)文通祠堂题记中也有“诸兄薄命蚤终”“孤子肠断”“以奉四时,供祭魂神”“毕成”“直(值)五万”等句。该石铭文开始及结尾用散体,中间多为四字韵文,且有辞有乱,与骚体赋及某些汉碑碑文格式相似,且具有祠堂题记的文体特点。其韵文与散体相结合的题记形式,对后世墓志铭的产生亦具有重要影响。另其铭文格式有竖行而无横格,字形疏密较为自由,每行字数多少不等的情况,都与上述祠堂题记类似。《山东通志·金石志》亦言其隶书笔意“与杨三老食堂记、武梁祠画赞为近” 。
2.从形制上分析,该石形制特殊,为前部平整,后部粗糙、高低不平的长方体,虽自铭为“碑”,其形制却与汉碑及后世墓志差别较大。文字刻写形式既不像画像石题记那样刻于画像旁,也不同于其他志墓文字刻写在墓室某一位置,而是未刻画像且单独成石的纯文字石刻,铭文部分大致呈外刻双栏框的方形,殊为少见(图三)。但其形状、尺寸却与嘉祥宋山等东汉小祠堂石十分相似。
蒋英炬先生根据出土材料复原了山东嘉祥宋山4座规模、形制一致的小石祠 ,山东博物馆《汉代画像艺术展》展厅用原石复原了其中的1号小祠堂(图四)。郑岩先生根据临淄东汉王阿命刻石形制,以及其他祠堂材料,绘制了嘉祥武氏祠、宋山小祠堂与墓葬封土的关系图(图五),并对山东多地所存多组东汉小型石祠构件等进行复查,发现其背面均粗糙不平,未经细致打磨,说明以前发现的许多小祠堂大多属于这类埋在封土中的形式,进而确定这种小型祠堂的性质为墓上祠堂 。刘尊志先生在《汉代墓地祠堂研究》一文中对汉代墓地祠堂的位置进行了详细分析,认为单开间的小石祠堂部分与封土紧邻,较多可能是内嵌式,如邹城发现的一些祠堂画像石,石面背面多凹凸不平、较粗糙,与正面形成鲜明对比,推测祠堂后部皆可能用封土掩埋起来,其建造过程应是在封土堆筑后在一侧根据需要挖成外敞式土槽,其内构筑石祠堂,因此,祠堂的砌建时间多数应晚于封土堆筑时间 。
在汉代,磨砺雕琢碑刻十分费时费力,动辄历时数月数年,花费数千几万,所以当时的人们对不展示在外的部分一般不作过多加工,以节省时间、费用。因此,结合以上研究资料,根据临为父作封刻石形制,以及发现时“半没土中”,刻石下部至今还有埋入土中的痕迹等情况推断,该石应为祠堂刻石,其所属祠堂与墓葬的关系应与上述汉代小祠堂类似,后部埋没于封土中,前部展露在外。此外,该石是在临父亡故 27 年后为封父墓而做,也符合上述先封墓后建祠堂的建造过程。
关于临为父作封刻石在祠堂中的位置,可参考蒋英炬复原的嘉祥宋山小祠堂来推断。该刻石右侧较为平整,左侧及后部较为粗糙,厚约34厘米,其形状、厚薄都与嘉祥宋山小祠堂东西两壁石(宋山二号祠堂西壁厚约33厘米)非常相似,而与后壁石(一般较薄,左右两侧皆粗糙、参差不齐)差别较大,推测该石或为祠堂西壁石,其祠堂形制亦为与宋山祠堂类似的单室祠堂。安徽宿县褚兰、褚北发现的两座东汉祠堂其正北壁各刻墓碑一方,为画像石祠堂里的纯文字碑刻;胡新立则推测邹城文通祠堂题记刻石为祠堂门楣石 ;这些亦为临为父作封刻石属于祠堂石提供了佐证。
东汉中期以降,墓前建祠立碑之风盛行,尤其是峄县所处的鲁南地区为儒家文化的中心,人们“孝”的观念浓厚,出现了大批高水平祠堂,而且尤为流行单室祠堂。长篇题记也大量涌现,如前文提及的许安国祠堂题记、芗他君祠堂题记、文通祠堂题记,以及本文所论的临为父作封刻石,等等,大都刊刻于东汉顺帝至桓帝时期,时间跨度不过20 余年,分布地域也相距不远。因此,从铭文、形制到当时的历史背景,诸多材料都证明临为父作封刻石应为祠堂刻石而非墓志、墓记等墓中石刻。综上,临为父作封刻石形制独特,内涵丰富,其优美成熟的隶书字体丰富了汉碑书法内容,未刻画像的纯文字刻石为汉代祠堂形制提供了新材料。总之,作为研究汉代丧葬文化的重要碑刻资料,该石无论在书法、铭文、形制等方面都具有重要价值,值得我们展开更深入的研究和探讨。
致 谢:本文在写作过程中承蒙山东大学刘心明、方辉教授,日本岩手大学刘海宇教授,以及山东博物馆杨爱国、张颖昌先生的悉心指导,在此深致谢意!